背光模组厂隆利科技上市IPO顺利过会

发表时间:2018/9/12 浏览:2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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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光模组厂隆利科技上市IPO顺利过会

9月11日,背光显示模组厂商隆利科技IPO上会获通过。隆利科技的主营业务为背光显示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生产的背光显示模组可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车载显示器、医用显示仪、工控显示器等领域。公司目前的客户包括京东方、深天马、信利、深超光电、华显光电、帝晶光电和合力泰在内的液晶显示模组龙头企业客户。即便隆利科技IPO顺利过会。不过,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也对隆利科技提出了五大需要再次说明的问题。

隆利科技简介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LED/CCFL背光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的**企业。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厂房面积23000平方米,员工1300余人,分为注塑、模具、五金、SMT、模切、背光模组等6个部门,其中千级无尘车间13000平方米,拥有精密模具制造、精密高速注塑机及自动贴模机等设备。

现有产能:自动贴膜机10台,手动线7条,产出能力185k/天, 4.8kk/月。

新增产能:2014年3月中旬新增5楼2000平方车间,新增6台自动贴膜机,两条手动线,新增产能105k/天,2.7kk/月,总产能7.5kk/月。

导光板注塑机:15台,180吨、1000射速注射机12台,110吨,800射速注射机3台。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和管理团队和一支经过严格训练的质量保证团队,确保给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服务。

隆利公司主要产品为超薄、高亮LED背光源、CCFL背光源等,以满足光电显示业界对中小尺寸、高品质平面光源的需求,公司先后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和精细化生产管理模式。自主研发的制造系列产品均符合欧盟环保标准。

公司创立之初我们就确立了为客户、为员工及事业伙伴、为社会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承这一理念,致力于成为业内最有竞争力的企业。

招股书解读

据隆利科技在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招股书上表示,公司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 1816.53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7266.12 万股,保荐机构为国海证券。

业绩方面,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隆利科技的营业收入为 2.84 亿元、3.58 亿元、6.47 亿元和 3.61 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 1125.65 万元、969.37 万元、5851.17 万元和 3855.41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2%、17.83%、21.36% 和 21.64%,而可比公司光莆股份同期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22.93%、30.83%、33.78% 和 37.11%。

本次发行前,隆利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吴新理和吕小霞夫妇,持有公司 78.62% 的股份。

募资3.5亿,投资两大项目

目前,光显示模组行业高端产品市场份额仍由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厂商占据。但近年来,全球液晶显示行业呈现向中国大陆地区转移的趋势。隆利科技认为,我国的中小尺寸背光显示模组企业不仅占据了国内液晶显示传统应用领域较多的市场份额,并且正以较高的性价比优势与外资企业和境外企业争夺高端中小尺寸背光显示模组份额。

报告期内,下游市场需求增大,隆利科技适时扩大产能,生产线由2014年末的14条扩大到2017年6月末的26条,生产能力大幅提高。

据了解,隆利科技本次 IPO 计划募集资金 3.5 亿元,其中 5000 万元投向隆利光学研发中心,3 亿元投向惠州市隆利中心尺寸 LED 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

客户集中度高,产品价格下降

据招股书披露,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隆利科技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金额合计分别为27,811.61万元、33,501.27万元、63,507.87万元和33,170.2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98%、93.69%、98.22%、91.93%。

隆利科技表示,公司下游为京东方、深天马、信利、深超光电、华显光电、帝晶光电和合力泰等液晶显示模组企业,产品终端客户为各大智能手机生产厂商,下游及终端应用产品领域本身品牌集中度均较高,因此隆利科技客户的集中度亦相对较高符合下游及终端应用产品领域的特点。

隆利科技在招股书中还提到,与多数电子产品价格走势相似,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水平呈下降趋势。这种趋势一方面来自下游客户的压力,另一方面来自新产品新技术的逐步成熟和行业竞争的加剧。

从下游行业分析来看,消费电子行业终端需求热点变化快,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客户倾向于为新产品付出比较高的价格,而一旦产品进入市场成熟期,客户就会越来越关注成本。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竞争的加剧,其单价也会自然降低。

产品单一,证监会提五大问题

隆利科技在招股书中提示了产品单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等一系列风险。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份,公司背光显示模组销售收入占营收的比例分别为 99.72%、99.45%、99.87% 和 99.9%。而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净额分别为 5280.82 万元、11132.57 万元、12730.67 万元和 19364.02 万元;存货账面价值为 3378.19 万元、6713.79 万元、7769.04 万元和 9664.04 万元。

即便如此,隆利科技IPO上会还是顺利过会。不过,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也对隆利科技提出了五大需要再次说明的问题。

以下为具体问题:

1、报告期发行人(隆利科技)营业收入逐年上升,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提升。请隆利科技说明:(1)报告期净利润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不相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隆利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因素、持续上升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趋势一致。

2、隆利科技各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隆利科技说明:报告期内各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且与当期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3、隆利科技产品集中于背光显示模组,而OLED技术已实现在手机上快速应用。请隆利科技代表说明:(1)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及其可持续性;(2)OLED屏幕(不需要背光模组)在手机中快速推广对隆利科技的产品结构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以及隆利科技应对措施;(3)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  

4、2014年9月,隆利科技以象征性价格收购员工设立的隆晟泰和创兴盛两家公司,并将其业务合并至发行人体系。请说明:(1)隆利科技以象征性价格受让员工持有的隆晟泰和创兴盛公司股权的合理性和公允性,相关员工利益是否受损;(2)上述员工持股是否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受托代持、利益输送或者其他利益安排;(3)隆晟泰、创兴盛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行为。

5、请隆利科技说明:(1)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影响;(2)香港子公司宝隆高科与银行租赁协议的具体内容,协议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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